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22个病种首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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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多部门获悉,上海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财政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即坚持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原则,遴选中医优势病种,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实施动态优化调整,开展疗效价值评价。

目前,上海按照“优势突出、临床成熟、疗效确切、安全可控”的原则,确定“肛痈”等22个中医优势病种作为第一批试点病种开展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并选择本市22家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其中包含上海市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曙光医院、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上海市中医医院、市第七人民医院等三级医院,以及黄浦区香山中医医院、静安区中医医院等二级医院。

试点病种以中医病名命名,以体现中医药特色,分别涉及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本市中医临床优势领域,其中既包括如混合痔、颈椎病等常见病,也包含疑难危重和复杂性疾病,如休息痢(西医诊断为溃疡性结肠炎)、风温病(西医诊断为脓毒血症)等。

对试点中医优势病种,纳入病种规范统一管理。由上海卫生健康中医部门会同医保部门,制定试点中医优势病种临床管理规范,明确试点病种的中西医诊断标准、出入院标准、住院诊疗规范、中医主要治疗技术等。试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在明确试点病种的中西医诊断标准、出入院标准、住院诊疗规范、中医主要治疗技术等基础上,参照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P(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结算管理,合理确定病种支付标准并实施动态调整,合理体现中医药技术劳务价值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同时,上海在全国率先提出按疗效价值付费模式,以发挥中医药临床价值为导向,探索以绩效评价为核心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并制定了试点病种按疗效价值考核的指标评价规则、数据采集及绩效支付办法。

上海市医保局副局长曹俊山表示,探索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是上海市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也是鼓励医疗机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广大患者获得优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的需要。医保部门将与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加强试点工作的评估考核,逐步扩大试点病种和试点机构范围,巩固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

上海市卫健委副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胡鸿毅同时指出,上海将在“十四五”期间着力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聚焦影响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问题、关键环节,建立并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激励机制是示范区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也是为上海市中医临床重点专科或学科建设赋能。

下一步,上海市相关部门还将建立动态监测评估体系,开展中医优势病种单病种质量管理,引导上海各级医疗机构加强中医优势病种建设,做足优势,鼓励创新,进一步巩固本市中医药临床高地,为健康上海服务。

附首批试点医疗机构名单: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2-08-24,某些信息具有时效性,若有错误或已失效,需要更改请留言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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